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知识(一)

来源: 时间:2018-12-10 11:19:56 浏览次数:

“十六字”方针。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。 2、党的“六大纪律”。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、生活纪律。

1、“十六字”方针。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。

2、党的“六大纪律”。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、生活纪律。

3、从严治党的“五项要求”。严格按照党章办事,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;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,严格教育,严格管理,严格监督;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,讲原则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弘扬正气,反对歪风;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,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;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
4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各级党委(党组)、政府(行政)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。

5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。

6、“两个责任”。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各级纪委(纪检组)要承担监督责任。

7、“一岗双责”。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,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。通俗地说,就是“一个岗位,两种责任”,每位干部既要干事,还不能出事,一手抓发展,一手抓廉政,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。

8、八项规定。改进调查研究、精简会议活动、精简文件简报、规范出访活动、改进警卫工作、改进新闻报道、严格文稿发表、厉行勤俭节约。

9、“四种形态”。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约谈函询,让“红红脸、出出汗”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、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;党纪重处分、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;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。

10、对党组织的三种问责方式。检查、通报、改组。

11、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四种问责方式。通报、诫勉、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。

12、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。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。

13、行政处分的六种种类。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。

14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。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的使用,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。

15、“两查两保”。查处不正之风、保障扶贫政策落实,查处腐败问题、保障扶贫资金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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